2022年,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持续强化医疗废物、医疗废水收集转运、处理处置环境监管,防范生态环境安全隐患。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,全省16市均建成至少一处医疗废物综合处置中心,处置能力最大615.8吨/日,应急处置能力2479吨/日,全省医疗废物日收集处置量平均在487.4吨左右,处置能力满足处置需要。2022年前三季度,全省共处置医疗废物132554.6吨,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28787.5吨,全部安全有效处置。全省收容感染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及隔离点,以及接纳相关医疗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,废水处理率、达标率均为100%,未发现污水处置能力不足、处理及消毒不到位等情形。